關于鹽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情況的公示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蘇發〔2022〕3號)文件要求,各縣(市、區)對建成區范圍內河道進行了排查,未發現黑臭水體?,F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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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水環境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